吴丁亚律师
本院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现简某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应视为其放弃庭审举证、质证的权利,不影响本院依据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判决。本案中,原告公司与简某签订... 查看详情 >>
本院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保险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原、被告之间争议焦点可归纳为以下几点:一、保险事故是否属于车辆损失险的... 查看详情 >>
本院认为,离婚后,孩子由谁直接抚养,应该从保证子女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全面考虑孩子自幼抚养情况、生活环境、子女与监护人的情感联系、父母双方具体情况等多种因素。孙×与靳×离婚后,虽双... 查看详情 >>
根据查明的事实,一方面保险公司在本案中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实其曾就保险格式条款,特别是保险责任范围和关键性术语的含义向投保人进行了必要的说明;另一方面本案合同术语条款中对于“坠落... 查看详情 >>
马×与林×于2013年6月13日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初婚;2014年8月15日,双方生育一对龙凤胎儿女,子林×2,女林×1,现在均随马×居住生活;2014年10月双方产生矛盾,马×离... 查看详情 >>